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

美國上市公司除牌法案對中概股的影響


上星期,美國證監會宣佈,針對在上市公司除牌法案展開眾咨詢程序。

去年12月,總統特朗普簽署了《外國控股公司問外國控股公司問外國控股公司問責法》(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上星期三美國證監會(SECSEC)通過「臨時最終修正案」,要求公司向監管機構證明,它們不是外國政府實體所擁有或控制的,且要求披露審計安排和政府影響力。

受消息所打撃,不少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在上星期錄得明顯的下跌(-2.8%至-27%)。

中概股是指在海外註冊和上市,但最大控股權(通常為30%以上)或實際控制人隸屬於中國內地的民營企業或個人公司。

若美國政府認真執行相關的法案,約有200多隻有多少中概股會受到影響。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即使願意、也未必能滿足美國相關法案的要求,因為中國政府一直以「國家機密」由限制境內企業審計工作底稿流出外國。

法案對中概股的影響區分成三個層次。

一、現時已有第二上市地的中概股:投資者仍可在第二上市地如常買賣股份。不會對這些公司的日常營運造成實質性的影響。企業的知名度則可能減弱。

二、可能會影響企業的集資力。香港絕對可以替代美國,成為它們的集資平台。

三、相信最受影響的,是不符合在第二地交易所掛牌要求的公司。一但它們被美國除牌,投資者將有可能無法賣出股份。

現時,港交所對申請以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的要求主要有兩個︰

一、合資格發行人必須已在交易所上市並且於至少兩個完整會計年度期間保持良好合規紀錄

二、上市時的市值至少400億港元;或上市時的市值至少100億港元、及最近一個經審計會年度的收益至少10億港元

現時,約20-40隻中概股符合回歸香港作第二上市的資格。

不過,事件反映中美關係不能在短期內大幅改善。

一來,中美衝突是國力持續增強必然招來的問題;所以,拜登成為新一任總統也不代表中美關係會重大改善。

二來,在拜登上任初期,任何對中國政策放寬的舉動,都有可能被視為向中國示弱,這有可能影響拜登的民望、影響施政,甚至民主黨在下次國會選舉中的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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