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提及信託與遺囑的分別。今天與大家分享Friends Provident International 的一個保險計劃,可達到信託目的。信託是讓財產所有人(委託人)為自己或他人如配偶子女(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將財產所有權轉移予受託人,由受託人依信託目的及契約約定,管理及分配該信託財產。
客人在這個計劃中,可持有一個投資組合,包括其他地方轉移過來的各種資產,例如銀行現金存款、基金、ETF、股票、交易所買賣商品、結構性票據和存款。
好處:
1. 將資產集中在一個平台上管理,更方便、更具效率。
2. 客人將資產所有權轉移予受託人,客人只是保單持有人,而保單為免稅產品,在適當使用下,更可規避遺產稅(如在歐美國家)。
3. 如客人沒有信託,申請遺產承辦其間,遺產會被凍結作清點,期間可能要花上數年時間。這計劃可令受益人不必經過長時間的遺囑認證過程。
4. 立遺囑者可以依據自己的願望去分配遺產,可是遺產一次過交給受益人。但這計劃按客人意願作財產繼承,分階段給予受益人,更乎合客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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